一、企業債券發行期限一般爲幾年的
債券按期限的長短可分爲長期債券、中期債券和短期債券。長期債券期限在10年以上,短期債券期限一般在1年以內,中期債券的期限則介於二者之間。
法律快車提醒您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第十五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,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;
(二)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;
(三)院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,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;改變資金用途,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。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,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。
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爲股票的公司債券,除應當符合款規定的條件外,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。但是,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,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。
二、企業債券發行的流程是怎樣的
公司債券發行的流程如下:
1.作出決議或決定;
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,由董事會制訂方案,股東會作出決議;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,應由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。
2.申請發行;
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,必須依照公規定的條件,向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,報請批准,所提交的申請文件,必須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向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:公司登記證明、公司章程。公司債券募集辦法、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。
3.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;
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,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;不予審批的,應當作出說明。
4.公告募集辦法;
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,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。
5.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;
公司發行公司債券,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、債券票面金額、利率、償還期限等事項,並由董事長簽名,公司蓋章。
6.公司債券存根簿;
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。
三、企業債券發行的方式
1.私募發行:即發行公司向特定的投資者直接發行公司債券,一些企業向內部職工發行的公司債券常常選擇這種方式。
2.公募發行:即發行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債券,在這種場合,投資者的身份一般不受限制。
3.直接發行:即發行公司不通過承銷商而直接發行公司債券,金融債券的發行大多選擇這種方式。
4.間接發行:即發行公司委託承銷商代爲發行公司債券,各國絕大多數的公司債券發行都選擇這種方式。
5.直接公募:即發行公司以公募方式直接進行債券發行。
此外,按照債券的實際發行價格和票麪價格的異同,債券的發行可分平價發行、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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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十五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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