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指導意見2020年12月印發。這是黨中央、國務院着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,是加快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舉措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學習、深刻領會,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,全面貫徹落實《意見稿(徵求意見稿)(送審稿)公開徵求意見稿)有關要求,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強化責任擔當,加強組織領導,嚴格按照時間節點,紮實做好相關工作。
《 *** 中央,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》什麼時候'出臺
9月13日下午,被稱爲“國企改革頂層設計”的《 *** 中央、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下稱《指導意見》)正式對外公佈。 這份《指導意見》長達20頁,分八大章節三十項內容,前三項內容分別闡述了國企改革的指導思想、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,從第二章節起對多箇改革方案進行概括性闡述。其中,在分類監管、國資委以“管資本”爲主、股權多元化、國企重組整合、整體上市等方面亮點頻現。 按照《指導意見》定下的目標,本輪國企改革給出時間表:2020年國有企業在關鍵性領域取得階段性成果,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,培育大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骨幹國有企業。國有資產流失後應怎麼追責?
2019年5月7日,針對網友提問“如何在加大授權放權力度的同時加強監管,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?”國資委在網站上答覆稱,國有企業改革要先加強監管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,這一條做不好,國有企業其他改革難以取得預期成效。要防止流失的責任主體,健全內部管理制度,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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